不一定。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已经没有“非法同居”一说,以前的“非法同居”概念实际上包括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对于前者,现在法律并不禁止,只是在法律关系上二者并非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对于后者,已经结婚的当事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犯重婚罪导致被判刑,并且如果对方是军人的配偶,量刑较之于一般对象会更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