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案,即撤回起诉,如果是公诉案件,不能撤诉,当事人只有报案的权利,没有撤案的权利。
一般轻伤案件、侮辱、诽谤、虐待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盗窃、重伤、抢劫等属于等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可以私了,报案人不撤案,但是,如果是受害人能够谅解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