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根法案的简介如下:
1994年,一名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被住在她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绑架、并遭其奸杀。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
法案规定: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等罪犯被释放后必给予以备案存档。
据《今日美国》报道,美国高法院通过了一项法规:各州可以在因特网上张贴性侵犯者的照片和其他个人信息,以便保护住在其周围的邻居免受他们的侵犯。此法规被认为是美国政法机关有效追踪那些人面兽心的犯罪分子的一个胜利。前科犯人,90天报到一次 ,蓄须必须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