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六十天能够出结果,当事人提交伤残鉴定申请之后,如果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所需要的资料,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六十日之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果伤情相对复杂的、涉及到的医疗专业相对较多的,可以延长三十天出结果。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