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提前退休,都是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达到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才得以实现的。如果参保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保缴费年限已累计达到15年,一患上重病或者非因工受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失业特困人员经本人所在地区、县劳动鉴委员会作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