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况,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个人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