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想要转学到异地时,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接收学校,由该学校出具愿意接收的书面证明;其次,与现就读学校联系,出具转学证明。随带义务教育证明,学生的体质健康记录,学校体育锻炼登记卡以及学生学籍登记表,学业成绩手册等。具体的办理流程有:
1、凭有关证明材料(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获得原学校的同意后,填写“转学联系表”,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