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是有效的,但要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赠与。并且要交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办加名手续的,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户口本、结婚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