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是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比如,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