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要给大家讲解的是《讳辩》;
《讳辩》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一篇议论文,当时的著名诗人李贺,因避父亲的名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像其他读书人那样考取功名,所以导致他的前途受到影响,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论述这件事情,表达他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那【避讳】是什么意思呢,封建社会对君主与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来或者直接写出来,叫做【避讳】,在唐朝成了一种特别坏的社会风气,成了人们言行的精神枷锁,李贺在当时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诗人,因父亲的名字是【晋肃】,【晋】与【进】同音,父名应避讳,所以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
韩愈致力于培养和推荐有学识的青年,便劝说李贺参加考试,《讳辩》是因李贺而写的,韩愈引经据典,对腐朽的社会风气作了激烈的抨击与批评,全文共分为四段,第一段明确地交待了,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文章的第二段,引证《礼记》有关律会的,【二名律】、【嫌名律】的确切定义,第三段再引国家之典,即查考古今有关【名讳】的记载,驳斥【毁之者】;
文章的最后一段用,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这几句以幽默的讽刺笔调,斥责那些【毁之者】,意思是说,凡是侍奉父母能够像曾参那样,就可以不受到指责了,做人能够象周公、孔子那样,也可以说到顶了,但是不致力学习曾参、周公、孔子的品行,却在避讳亲人的名字这件事情上,一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的人,和宦官宫妾一样是不明智的;
好的,以上就是本期关于《讳辩》的全部内容,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