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婚姻的仪式、受授聘金。
纳采: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纳采历史渊源
《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
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
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
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纳采之后事宜
“纳采”之后是“问名”,就是由媒人询问女纳采方的姓名、年庚以及“八字”,通过占卜、算命来看看男女双方会不会相冲相克,以及有没有其他不宜结成夫妻的地方,“问名”也称为“过小帖”或“合八字”。
“问名”后是“纳吉”,男方父母将自己儿子的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带给女方,这就是“过大贴”、“换鸾书”,也称为“通书”,实际上有点儿订婚的意思。
接下来的“纳徵”对女家来说最实惠,大概意思就是给彩礼,彩礼的时代特色鲜明,古时候是给绢帛之类,后来是金银财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