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劳务签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相关资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2、标准照片1张及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前往港澳地区证明。
6、已办理登记备案的人员,需交验《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有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派遣函。
二、准备好资料后,去公安局填港澳申请表,并上交以上准备好的相关资料;
三、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四、等待公安局的审核确定后在前往公安局或邮寄领取港澳劳务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