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是: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所以又称为是保证金,提前支付一定金额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做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房屋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具有法律效益,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