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代理权限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将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诉讼代理活动中,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