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职差遣制度不仅适应了职官制度本身变化的需要,也反映了唐廷内部的权力斗争。唐代固定的使职有很多,重要的有翰林学士、户部盐铁度支使三司使和宦官系统的枢密使等。
所谓的使职差遣本指临时派某官离开其原来的职守去任某事,这是自古而然的现象。唐代也有很多使职是临时的差遣,如礼仪使、南选使、吊祭使等。事罢复命于中央。与此同时,唐代还有许多重要的使职出现了固定化和普遍化的倾向,这是唐后期职官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
唐代前期已经有一些比较固定设置的使职,如节度使、采访使等。同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实质上也具有使职的特点,吏、兵等部尚书或侍郎之类的官员带了这些头衔去政事堂办公,却不再理本司日常事务,就是使职固定化而官阶官化的表现。安史之乱以后,使职差遣制度进一步发展。例如,户部长官不判本司事,只有他判户部事这一差遣官才掌握实权。礼部侍郎不掌贡举,中书舍人知贡举事却成为主考官,而中书舍人的本职即撰拟诏书的工作又可能让尚书郎或者其他什么官员加知制诰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