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都来自我的国家大陆,被称为“双重非信息”。以下情况共同称为双重信息。实际上,最早在2013年,非徒劳来到香港养育儿童的渠道就已经关闭。也就是说,香港法律和法规不允许孕妇都是大陆人民的孕妇。换句话说双非孕妇,香港的所有公共系统或私立医院都无法接受为非怀孕妇女的送货服务。

1。没有被指控育有孩子的人并使他们承担责任并判刑
根据目前的香港法律,非夫人掩盖了自己的怀孕历史,目的是在香港获得永久居住地位,并对移民部门的员工提出虚假索赔是违反了香港法律。这种行为将被起诉和定罪。最高罚款被判处14年监禁,并罚款150,000元。


香港移民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增加他们调查上述行为的努力。需要拦截可疑的妇女,并需要进一步查询才能确认她们是否怀孕并来到香港出生。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中国大陆的孕妇不适合进入香港。
2。来香港的孩子会生孩子吗?

香港通过增加筛查和拦截机制拒绝了大陆孕妇进入该国分娩的妇女。但是,幸运的是,一些大陆孕妇进入了香港,并通过掩盖了她的怀孕史来生下儿童。尽管根据香港法律对其进行了验证双非孕妇,并因有罪而受到惩罚,但分析在香港出生的孩子是否具有香港身份,如下所示:我的国家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将享有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的地位,即,这些婴儿将获得香港居民的永久居民居住地位。
Smirekon International Health了解到,在入境条例下建立香港特殊行政区之前或之后出生的中国公民是香港特殊行政区的永久居民,并享受居住权。